先给结论:如果旧案例仍在带来线索,但已无法代表你现在的交付方式,对外说明应保留它作为“历史样本”,同时新增一个能代表当前做法的替代案例,而不是直接删掉旧案例或把它改写成新案例。这个结论有一个前提:旧案例的客户授权仍然有效,且其数据口径与当前项目一致。若授权已到期或数据口径发生实质变化,正确做法是先下架,再补新案例,不能靠改措辞蒙混过去。
这两个词常被混用,但处理方式完全不同。过时指案例本身真实,只是不再代表你现在的典型客户、典型预算或典型交付周期;失效指案例中的承诺、数据或客户关系已经站不住脚。判断依据有三个可核对的信号:
只要命中其中一条,就属于过时,可以保留并加注;命中两条以上,尤其是数据口径变化,应视为失效,优先下架。
很多团队第一反应是把旧案例里的数字调大或换个说法,这恰恰是最危险的动作。更稳妥的顺序是:先在案例开头补一段适用条件说明,写清该案例当时的客户类型、起始状态、投入周期和统计口径,再决定数字是否需要重述。
假设一个例子:某案例原本写“三个月内自然搜索流量显著提升”,但你现在已不再单独看自然搜索流量,而是看咨询表单提交量。此时不应把旧数字换算成表单量,因为两者不是同一口径。正确做法是标注“该案例统计的是自然搜索流量,与当前以表单提交为主的评估口径不同”,然后另找或另做一个按表单口径记录的案例。这个动作的结果是:读者能分清哪些结论可迁移,哪些不可迁移,你也不会因为口径混用而在后续沟通中被追问。
替代案例不是随便挑一个近期项目。它需要同时满足:
如果暂时找不到同时满足三条的新案例,宁可保留旧案例加注,也不要临时拼凑。拼凑出的案例一旦被追问细节,损失大于没有新案例。
反例很具体:当旧案例的客户已经明确要求撤下,或合同中约定了展示期限且已到期时,“保留并加注”就不再成立。此时无论案例多么典型,都必须先下架。另一个失效情形是旧案例依赖的某个平台规则或渠道环境已发生根本变化,导致当时的做法今天无法复现——这时保留它作为历史样本仍有参考价值,但不能放在“当前能力”位置,应移到单独的历史说明区,或直接删除。
具体动作是:把旧案例和新案例的字段并排列出,逐项标记“一致”“不一致”“缺失”。重点看三项——客户起始条件、核心动作、结果统计方式。标记完成后,只对“不一致”的字段加注说明,对“缺失”的字段补写,不要改动“一致”的字段。这个动作的结果会直接决定下一步:如果三项中有两项以上不一致,说明旧案例已不适合继续作为主推案例,应把它降为次要位置;如果只有一项不一致,加注即可,无需大改。完成对照后,再统一检查对外说明中所有案例的表述是否使用了同一套口径,避免新旧混排造成新的误读。